您好,欢迎来到好心意情感网。
搜索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本 篇2

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本 篇2

来源:好心意情感网


  为加强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,提高报告质量,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制度。

  一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各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,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。

  二、报告时限: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脊髓灰质炎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,应于2小时内上报;对其他乙、丙类传染病病人、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上报。

  三、填写《传染病报告卡》的质量要求:内容填写必须完整,不得漏项;填写各项目要准确,病人住址等要具体详细,字迹工整易辨认,填报人签名。

  四、认真查门诊日志,核对传染病病例是否已报告,核实报告卡填写质量。

  五、根据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》第四十条,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、缓报、谎报传染病疫情的,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,情节严重的,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,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。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',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  六、为了杜绝传染病的漏报及迟报现象,同时保障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,特制定奖罚措施:

  1、对传染病漏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100元罚款。

  2、对传染病迟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。

  3、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漏项缺项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。

Copyright © 2019- haoxyx.com.cn 版权所有
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